易經·說卦傳·第一章

[十三經] 作者:伏羲,周文王,孔子 [投稿] 放大字體 正常 縮小 關閉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贊神明而生蓍。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fā)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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