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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霞燒佛的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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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霞燒佛

  “丹霞燒佛”的公案出自《五燈會元》第五卷。

  禪宗的丹霞天然禪師(739-824年)在跟隨馬祖道一、石頭希遷學(xué)習(xí)開悟之后曾經(jīng)到處游方,傳揚佛法。有一次,他來到洛陽慧林寺,當(dāng)時的天氣非常寒冷,丹霞就在殿上砍了一尊木佛來烤火。寺院的院主見后大發(fā)脾氣,說:“你怎么能燒廟里的佛像呢?”丹霞用木棍撥弄火堆,說:“我燒木佛,是為了取得佛祖舍利子。”院主回答他:“真是糊涂,木頭佛像里怎么會有舍利子!”丹霞立刻回答:“既然沒有,那我就再取兩尊木佛來燒。”院主無言可答。

  禪宗的禪師們往往做出一些超出一般的邏輯思維的特異行徑,其實是借此棒喝世俗成見。丹霞禪師燒佛的舉動旨在破除常人對偶像的迷思。在寺院中的佛像只是個象征物體,只是個讓處在迷茫中的眾生有個具體的認(rèn)知實物。若只執(zhí)著于外在象征的物件,卻忽略了內(nèi)在深意,那么便永遠(yuǎn)無法體會到佛法真正要帶給人們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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