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的制度

  僧伽的制度

  僧伽的成立

  佛陀成道以后,首先到鹿野苑化度憍陳如等五人,成立了僧伽的雛型。隨著佛教的流布,出家人的數(shù)目日益增加,僧伽的制度也日趨完善。

  僧伽的成立,就個人來說,能夠促進(jìn)出家人在生活上彼此幫助,在教理上互相切磋。就傳教來說,能促進(jìn)大家負(fù)起住持佛法的責(zé)任。

  僧伽既是這樣重要,所以與教主、教法,合稱為三寶

  僧伽的戒律

  依據(jù)佛制,出家人一定要剃除須發(fā),披袈裟,受戒。剃除須發(fā)和披袈裟的用意,是舍棄美好的衣飾打扮,實行樸素的生活,這是僧伽在外形上的必要條件;受戒是接受佛所訂立的戒條來約束自己的身、語、意三業(yè)。

  在僧伽中,已經(jīng)成年的,男眾稱比丘,必須遵守二百五十戒;女眾稱比丘尼,必須遵守五百戒。還未成年及未能接受比丘、比丘尼戒條的,男眾稱沙彌,女眾稱沙彌尼,他們只需遵守十戒。

  為了修道,也為了克制邪念,出家人都必須過著嚴(yán)謹(jǐn)?shù)慕渎缮,只有在一定的情況下,才可以「開」。例如遵守不飲酒戒,僧眾平時嚴(yán)禁飲酒,只有在生病時,需要用酒合藥,才可以服用。這樣,一則可以保持頭腦清醒,使安心修道;二則表明只求養(yǎng)生,并非貪求口福之欲。

  此外,僧眾每半個月還要舉行一次誦戒集會,齊誦戒本,各自檢討半個月以來的行為。

  僧伽的守則

  出家人必須過著僧伽的團(tuán)體生活,以便發(fā)揮度人的作用。為了要維持僧伽健全,自然必須訂立共的守則。這守則名叫「六和敬」:

  〈1〉遵守共同的戒律〈戒和〉!2〉見解一致,共同修學(xué)〈見和〉!3〉平等受用合法的財物〈利和〉!4〉生活上,互相照顧〈身和〉!5〉言語上,互相勸善止過〈口和〉!6〉思想上,彼此友愛尊敬〈意和〉。

  僧人的稱謂

  我們對出家的人,一般都尊稱為「法師」。至于精通經(jīng)藏的,則稱為「經(jīng)師」;精通律藏的稱為「律師」精通論藏的稱為「論師」;遍通經(jīng)、律、論的便稱為「三藏法師」。

  僧眾的長幼次序是依受戒的年期來制定的。受戒二十年以上的稱「上座」或「長老」,年資更深的稱為「大上座」 或「大長老」。

  現(xiàn)時一般人對出家人的稱呼有:「師傅」、「法師」、「大和尚」和「長老」等。

  僧伽的貢獻(xiàn)

  自從佛陀滅度以后,千百年來僧伽對于遺教的搜集和整理,典籍的保存和翻譯,教法的護(hù)持和傳播,寺院的興建和維修,都作出了巨大的貢獻(xiàn),實在是值得我們敬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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