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幻法師答:佛教徒可以使用“性保健品”嗎?

  問:佛教徒可以使用“性保健品”嗎?

  了幻法師答:不可以。嚴格地講,使用性保健品仍屬“邪淫”的一種,只不過是“自淫”而非“淫他”,故屬中、下品邪淫,果報略輕。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云:“(邪淫)屬自屬他皆不應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依太虛大師的對《優(yōu)婆塞戒經》解釋,只要是自己的身體敏感部為讓別人撫摸,或是去撫摸別人,包括用器具在內,都算是違戒,失一分優(yōu)婆塞(少一份資格),若違犯全部的戒律,稱為臭優(yōu)婆塞,死尸優(yōu)婆塞,于佛法中不能得利,詳見《優(yōu)婆塞戒經》。(優(yōu)婆塞:即在家受持五戒的男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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