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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錄

  十卷。唐·梓州慧義寺沙門神清撰,北宋·慧寶注。又稱《北山語錄》、《參玄語錄》、《北山參玄語錄》。收在《大正藏》第五十二冊、《禪宗全書》第三十九冊。作者神清所住慧義寺位于長平山之北,故稱“北山”;又本書博綜儒釋道三教玄旨,故稱“參玄”。

  依《宋高僧傳》卷六《神清傳》載,釋神清,俗姓章,綿州昌明人。年十三,受學(xué)于綿州開元寺辯智法師。當(dāng)時敕令嚴(yán)峻,出家者限念經(jīng)千紙,方許落發(fā)。清即誦《法華》、《維摩》、《楞伽》、《佛頂》等經(jīng)。年十七,即講《法華經(jīng)》。元和年中,示寂于慧義寺。師平昔好為著述,三教俱曉。前后撰《法華玄箋》十卷、《北山參玄語錄》十卷等書,凡百余卷。其中,《北山錄》博該三教,最為后世僧俗所愛讀。

  本書系作者站在佛徒立場所寫的論文集,計分十六篇。始于“天地始”,迄于“外信”。所論涉及佛教之世界觀、釋迦之生平、佛教三藏之大略,以及佛教與外學(xué)外教之關(guān)系等。其中較具史料價值者,略如下列

  (1)卷三《合霸王》篇,除歷敘佛教與印度阿懶世、阿育王等之關(guān)系外,并論及魏晉南北朝佛教與帝王之關(guān)系。

  (2)卷四《宗師議》,論述佛教義學(xué)與禪法之各傳承系統(tǒng)。

  (3)卷六《譏異說》,以義學(xué)沙門立場明白指斥南宗禪之后學(xué)。謂彼等忽視戒律,誤傳宗祖?zhèn)鞒邢到y(tǒng)。作者并且對宗門祖師“以心印心”之事,頗不以為然。其文云“其傳法賢圣,間以聲聞,如迦葉等。雖則回心,尚為小智,豈能傳佛心印乎?(中略)然今諸門皆禪,而惡乎知佛,禪獨乃一家耶?”對于神清這種看法,契嵩在《傳法正宗記》卷二曾對其譏斥禪者之論加以反駁。

  (4)卷八《住持行》一文內(nèi),曾述及自姚秦迄唐代之僧官設(shè)置大略。

  又,本書傳本極少。《大正藏》所收者,為民國十年影印出版的宋刊殘本。母本于民國初年始告發(fā)現(xiàn)。

  ◎附: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五(摘錄)1921年景印宋刻本。《唐書》《藝文志》作《參元語錄》,《宋志》作《北山參元語錄》,焦告《國史經(jīng)籍志》《參元語錄》與《北山語錄》重出,《季滄葦書目》作《宋遼北山錄》,則因卷首有沈遼序而誤也。

  神清,《宋僧傳》六有傳,梓州慧義寺沙門,元和中卒。傳稱其“好為著述,(中略)都計百余軸,并行于代。就中語錄,博該三教,最為南北鴻儒名僧高士之所披玩焉。寺居嘀城之北,長平山陰,故云北山;統(tǒng)三教玄旨,實而為錄,故云參玄”云。以是知唐、宋志所著錄者即此書也。

  是書為理論體,頗似周秦諸子。以三字或二字為題,如《天地始》、《圣人生》、《異學(xué)》、《外信》等,凡十六篇。會萃孔、老、莊、列、荀、楊、班、馬之言,而折衷以釋氏。書甚古雅,惟因其中有關(guān)涉禪宗世系之說,頗為禪者所攻擊。契嵩《鐔津集》有《評北山清公書》,即指此。

  此書未經(jīng)入藏,傳本甚少。民國初年,發(fā)見兩殘本一存一至三、七至十卷,為項氏天籟閣入藏,西蜀草玄亭沙門慧寶注,前有錢唐沈遼序,后有殿中丞致仕丘浚后序,皆熙寧元年(1068)撰。一存一至六卷,為華亭朱氏文石山房舊藏,附《注解隨函》二卷,儀封縣平城村比丘德圭撰。同人乃聚貲合兩本影印行世,其原本后歸南海潘氏寶禮堂。

  慧寶注,卷三末有開寶六年事,卷十有宋太宗登極時事,則北宋初人。德圭注頗糾寶注之失,第四篇引《傳燈錄》,第七篇引《僧史略》,則又在贊寧《僧史》、《景德傳燈》之后矣。書有差誤,注輒為糾正,而不改原文;注有差誤,《注解隨函》亦正之,而原文不動,最為合法。惟《隨函》卷末有刻主題名一葉,稱“宣授講主心印,廣福大師全吉祥,謹(jǐn)施長財,陸續(xù)重刊”云云。字體圓柔,不似本書之方勁,乃知為元初重刻宋本。茍無此葉,則全書均可充宋本矣。僧稱吉祥,惟元有之,詳《十駕齋養(yǎng)新錄》九。

  神清為義學(xué)僧徒,博極群書,對禪宗時致不滿,卷六《譏異說》篇尤甚,謂“付法傳止有二十四人,其師子后舍那婆斯等四人,并余家之曲說也,又第二十九名達么多羅,非菩提達磨也。”以是頗為禪者所詬病。

  明教嵩撰《傳法正宗論》四篇,即為對神清而發(fā),《正宗記》卷二末,《評北山清公書》云“唐高僧神清,不喜禪者,自尊其宗,乃著書而抑之。(中略)固哉清也,徒肆己所愛惡,而不知大屈先圣,(中略)雖能編連萬世事,亦何益乎!書曰“記誦之學(xué),不足為人師”,清之謂歟也。”嵩雖掊擊清書,然與嵩并世之臺宗僧徒,亦對嵩書還擊,勝負(fù)未分也。清攻擊禪者,謂師子后舍那婆斯等四人,并余家曲說,未明指何書,慧寶注以為指《寶林傳》,德圭注又謂舍那婆斯名誤,應(yīng)云婆舍斯多。此皆知有《寶林傳》,而不知《寶林傳》之外,尚有諸書,如《歷代法寶記》之屬也。作舍那婆斯者,乃諸書根據(jù)《達摩多羅禪經(jīng)》及《出三藏記》薩婆多部目錄而來,非誤也!秾毩謧鳌芬赃_磨為二十八代,今清書謂達磨多羅為二十九代,是《歷代法寶記》之說,非《寶林傳》之說也。慧寶以甲作乙,德圭又以不誤為誤,非敦煌發(fā)見《歷代法寶記》,趙城發(fā)見《寶林傳》,吾人又何從而正之,則新史料之發(fā)見,不可不刻刻留心也。[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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