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工作的自白
一年來工作的自白
將此身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
——《楞嚴經(jīng)》
以前種種
也許是出生在沒落的小資產(chǎn)階級家庭的關系,我從小就多愁善感。當風雨晦冥的時候,常常一個人跑到離家五六里路的山里去仰天痛哭。月白風清的晚上,則又一個人兀坐在田塍上橫吹短笛。有時在梧桐樹下,對月獨酌,直至大醉酩酊而后已。有時把省下來的一點錢盡數(shù)送給小叫花,還替他難過半天。記得大約是十四五歲的時候,寒假在書房里溫書,看見窗外街道上來來往往的人就自己問“來來往往為什么”?剛巧一個朋友走進來,我就問他,“街上的人來來往往究竟為什么”?他反問我,“你在這里又為什么”?我當時嚇了一大跳,肩頭上好像挑起一個很沉重的擔子放不下來,從此就想出家。
19歲那一年的暑假,從家里偷跑到常州清涼寺去找應慈法師,想跟他出家。機緣不順,未能如愿,又跑到杭州靈隱寺去出家。剛巧太虛法師在那里,見面之后,他要我做一篇出家志愿書。我用駢文寫了四個志愿,一千多字,(從家里偷跑出來隨身所帶,除替換衣服和雨傘外,只有《老子》、《莊子》,和《昭明文選》三部書)當中有一個志愿是“改革佛教”。其實那時我所知道的佛教,只是在靈隱寺看過幾本《安士全書》一類的知識而已,以前我從未研究過。所謂“改革佛教”,究竟不知道從何處說起。(原稿已在“一二·八”之役被毀)可是太虛法師看了很賞識,評語中有“斯亦有志于道之士,得其師導,可臻上達”之語。過了幾天,我就跟著太虛法師到廈門閩南佛學院,既未拜師,也沒有皈依,糊里糊涂研究了幾個月佛學。閩南佛學院大鬧風潮,先父又苦苦催歸,家未出成,又回上海讀了一時期書,秘密參加革命工作。
其實那時搞革命,除了一點赤熱真誠的正義感之外,思想是不明確的,行動也未見得進步。我們雖然掌握了江陰縣兩個報館,和一部分紗廠工人與中小學教員,組織還是稀松的,一切秘密都被土豪劣紳所知道,聯(lián)名向江蘇省黨部告發(fā)我們。通緝令下,犧牲了一個同志,我逃得快,未遭逮捕,可是損失也很大。其時先父去世未久,悲思未已,再加上這樣的刺激,以前的人生問題又涌上心來,所以決定再到杭州去出家。本未有朋友要介紹我跟熊十力先生讀書,或到山東去跟梁漱溟先生學習,我都辭謝了。偏偏太虛法師又來杭州,承他介紹,依靈隱寺卻非和尚正式出家,受具足戒于寶華山,時為1931年,年二十三。
出家之后,從法相唯識的研究開始,在一年半當中,把一本十支和所有注疏,都細細看過,又做了很多筆記。自問心頭,佛法對于自己究竟有沒有用,當時只能回答一個否字。繼又白問,佛法對于自己既然沒有用,出家何來,還不如回去。但又一推詳,二千多年來學佛而得到受用的人很多,他們難道盡足愚癡的人?這事關系重大,未便草草,而內心的痛苦則自此不斷增加,有時連做夢也哭醒。有一次我去看馬一浮先生,見面便問“如何足人”?他說從來沒有人這樣問過,如何足人,還要你自己解答。當時不得要領,不禁哭了起來。自此就不看經(jīng)論,把自己心里面的問題細細參究。哪里知道問題一個接一個,非常之多。周少猷老先生介紹我到內學院去,見了歐陽竟無先生,解決了一些普通的問題,心頭終未寧貼。在內學院住了幾個月,應約到四川漢藏教理院去教書,功課不多,又沒有事務方面的牽纏,每天還是苦心參究。經(jīng)過差不多一年的光景,漸漸覺得對于問題的解答,很多與經(jīng)論不謀而合,問題也越來越尖銳深刻,即又回到內學院打開經(jīng)本,從三論、般若、天臺、賢首、禪、凈,以及大小乘經(jīng)論,都看了一遍。心里蘊藏著的問題漸漸少起來了,就到大街小巷去找問題。前后總計看了七千多卷經(jīng)論,解決了五百多個問題。(每看一本書都做筆記,每一問題的思考與解答都有紀錄,積稿盈箱。)中間還參訪了肇安、玉嵀、印光三老,才得安心做一個佛教徒,對于佛教的現(xiàn)狀也更深懷不滿,這是1937年以前的事情。
“七·七”事變之后,專門在世間學問上用功,除研治先秦諸子、宋明理學之外,拋荒了的英、日文也開始溫習,又新學德文,希望能看康德、黑格爾、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墒侨湛艿膬囱,一天天囂張,我逃難的路程,也從福建而香港、而廣東,(在南華親近虛云和尚,任書記數(shù)月。)而湖南,舟車跋涉,貧病交侵,的確沒有辦法能做好學問功夫。1939年在南岳辦佛學研究社,南昌告警,再也不能耐心讀書了,就率領學生二十余人,組織佛教青年服務團參加抗戰(zhàn),這是我重新和現(xiàn)實社會接觸的開始。在工作當中碰了很多釘子,有一次幾乎有生命的危險,但倒增長了對于佛法的信心。1940年秋,不能再在湖南住下去了,就到廣西桂林辦《獅子吼月刊》,鼓吹抗戰(zhàn)與佛教革新運動,(“生產(chǎn)化、學術化”兩口號,就是那時提出宋的。)和社會的接觸面更加寬廣。當時有許多人以為我喜歡活動,其實我是在深入考察社會上每一個階層的底蘊。形形色色知道得愈多,也更足以證明佛理的正確,希圖徹底改革佛教教務的心愿,也愈加堅定。
1946年回到杭州,住靈隱寺,任職浙江省佛教會及杭州市佛教會,對于佛教界的一切內幕,看得更為清楚,才知道在國民黨反動政府下面要談改革佛教教務是辦不到的。那時的浙江省主席是沈鴻烈,曾經(jīng)鼓勵我草擬改革浙江全省佛教教務的計劃,我認為空言無補,沒有理他。后來浙江省主席換了陳儀,杜偉居士當民政廳長,曾經(jīng)兩次對我說,愿意幫助我改革杭州市的佛教教務。我當時用書面向他提出幾個問題,沒有得到答復,也就置而不談。事實上社會經(jīng)濟基礎未變,舊有的一切,結合在一起,牢固不化,以民政廳長的全副力量,想要加以改造,只是主觀的愿望,唯心的想法,決不會成功的。寫到這里,不禁使我們想起太虛法師。他幾十年奔走呼號,沒有得到什么結果者,受了時代的限制之故也。一代大師赍志以沒,又不禁使我們低回惋惜,聯(lián)想到杜工部《吊諸葛武侯》的兩句詩:“出師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淚滿襟!”
1948年春在香港講經(jīng),會到了李濟深、沈鈞儒、章伯鈞、郭沫若諸先生。談到佛教問題,大家認為是一個大問題。人民解放軍不久解放全中國,佛教的現(xiàn)狀,必將打破,以后如何做法呢?還沒有看見新的計劃,實在是一個重大的缺憾。當時我也很著急,講完經(jīng),就到臺灣去考察,想看看日本化的佛教,究竟如何。在臺灣一月,走遍全臺,參訪了很多寺廟,認為日本化是有問題的,(詳情見《臺灣行腳記》,載《覺有情》月刊)改革中國佛教教務,應配合時代,重訂合理的辦法,日本化只能供參考而已。自臺灣回到杭州,開始考慮草擬改革全國佛教教務的計劃,趙樸初居士也為此到杭州去和我商量過一次,想秘密召集分散在滬、杭、甬一帶的進步的佛教徒開一個會,切實商決具體辦法。因為我病了一場和其它顧慮,拖延再推延,一直到徐淮戰(zhàn)役結束,江南傳警,大家萬分緊張,無暇及此,我就離杭再到香港。
那時李濟深先生等都已北上,夏衍、潘漢年先生則是中共華南局的負責人。夏衍先生是熟人,潘漢年先生沒有見過。有一次陳劭先與呂集義先生和他談到我,據(jù)說他對于佛教問題很有興趣,要我寫一個計劃給他看了再談。我當時寫了一個新中國佛教改革草案,托呂集義先轉交給潘漢年先生。過了好久,沒有消息,去看夏衍先生,知道潘漢年先生把我那一個草案同大家研究過,沒有提出什么意見,剛巧有人去石家莊,已經(jīng)帶到北方去了。其實我那個草案是急就章,又不明了解放區(qū)的實際情形,很多地方有問題,但當時又的確無人可共商量,只好算了。好在由我一人具名,并不代表佛教界共同的意見。以上是我二十年來參學的經(jīng)過情形,再總括為四點說明如次:一、我從小就愛好佛學,改革全國佛教教務是我的夙愿。二、佛教教務的改革是必然的,但必須吸收佛教界優(yōu)秀的素質,作為基本精神。像印光老人的“真誠”,弘一大師的“清逸”,虛云和尚、寂云和尚的“刻苦”,太虛法師的“念念不忘佛教”,以及歐陽竟無居士的“赤膽熱烈,愿力莊嚴”,都是值得效法,并加以發(fā)揚的。三、事事磨煉,正是入德之門,決不妨礙,也可以說就是真正的修行。相反的,離開了事而想求人理,則是鉆牛角尖,愈鉆愈窄,最后必定斷送了自己的慧命。四、改革佛教教務非但是佛教界的當務之急,并且也是一般社會認為問題甚大,而且非常需要的。
政協(xié)前后
1949年4月3日,和李濟深夫人呂集義先生等,同船自香港北上,事前夏衍先生和廖沫沙先生替我打了電報來。一到天津,受到招待,頗有“意外”之感,總還以為沾了同行者的光。4月13日抵北京,住永安飯店,起初不知道是政府的招待所,還想自己給房飯錢。他們拒絕了我的意見,招待得無微不至,我才恍然大悟,中國共產(chǎn)黨對于贊成革命、愛好民主的人士,不管力量如何,階層如何,只要肯投向光明,決不遺棄一人,此之謂“統(tǒng)一戰(zhàn)線”。我在欽佩及感激之余,深深的感覺著有點慚愧。所以在永安飯店住了兩星期,搬到北海公園里面去住以后,我只愿意每月向招待所領取75斤麥粉,而不要其它零用錢。一直到1950年2月,我們辦了學習班,伙食有著,就不再要招待。此外我也從沒有要北京佛教界一文錢、一斤面。一切為公為私所用的錢,除去年10月上海佛教界寄了一點錢給我以外,都是我在香港講經(jīng)所得的報酬。因為我自己覺得能力有限,為國為教,恐怕沒有很好的貢獻,這樣倒反心安些。
至于北京佛教界對于我這樣一個陌生人的突然蒞臨,首先覺得非常驚異。有人懷疑我是老干部,偽裝著出家人來做工作的。又有人以為我是帶著舊的一套,到新社會來鉆門路的。有些不明“改革”兩字意義的人,則心驚膽戰(zhàn)以為我來破壞佛教的,甚而還有人以為我從南方跑到北方來搶大廟的。但也是有很多明白的人,像周叔迦居士等等,晤談之下,非常相契。經(jīng)過一個多月的考察與討論,用北京市佛教同人的名義,為改革全國佛教,上書毛主席及各民主黨派。其主要意義有四:
一、人民民主主義的革命,徹底摧毀了封建的迷信的最后堡壘,使中華民族掙脫了一切枷鎖,堅強地站起來,建設自由平等的新社會與新國家。這是五千年歷史上最光輝最偉大的一頁,而由于中國共產(chǎn)黨正確的領導,英勇的斗爭,以及各民主黨派賢明的熱烈的擁護與聲援所造成的。我們佛教同仁,對此新時代的降臨,一致歡喜贊嘆,踴躍愛戴。
二、佛教來到我國,雖有一千八百多年的歷史,和我國文化的各方面,雖也曾調和融攝,發(fā)生過密切的關系,但在封建社會的長期支持之下,自不能超越現(xiàn)實,完全走他自己的道路的。所以不免逐漸變質,以至于背叛了釋迦牟尼。尤其是最近四五十年,全國務大小寺院,由封建地主而商店化、家庭化,格外加強了迷信與沒落的傾向,使佛教受盡了社會的揶榆與輕褻。我們實在覺得非常痛心,也曾經(jīng)做過一點改進工作。但佛教這一個階層,和整個社會是分不開的,整個社會沒有改革,佛教內部的革新也無法進行。所以佛教革新的運動,雖然也有30年的過程,而在這個時代以前,可以說是毫無成績,F(xiàn)在政府替我們把束縛著佛教的封建與迷信的繩索割斷了,并且也把假借佛教名義,宣傳迷信,使佛教蒙受不白之冤的種種邪教,如一貫道、九宮道、普濟佛教會、普明佛教會等鏟除了。佛教將從此站出來,建立他自己的生龍活虎的新生命。所以我們十二萬分感謝這個時代,感謝中國共產(chǎn)黨。
三、佛教的本質不同于別的宗教,他“無神”又主張“實踐無我”。與時代精神深相吻合。加以即待解放的西藏和臺灣,都是崇奉佛教的。和我們毗連著的國家,如安南、暹羅、緬甸、錫蘭、印度、朝鮮乃至日本,都是根深蒂固的佛教國家。假定在中國革命的過程中,漠視了佛教這一個單位,恐怕對于解放西藏臺灣和世界革命的進展,或者會發(fā)生困難的。反之,如果新中國的國土上,出現(xiàn)了佛教的新姿態(tài),對于全國的完全解放和世界革命的進展,或者也不無便利之處。
四、提出“生產(chǎn)化”、“學術化”兩個口號,作為改革佛教一切制度的目標。生產(chǎn)化可以打破舊時各寺院封建的經(jīng)濟組織,學術化則加強佛教徒對于佛教的認識與正信以破除迷信。封建的組織與迷信的愚昧既已毀棄,佛教革命的本質,才能完全流露。這對于爭取落后民眾參加革命隊伍,不是沒有幫助的。
這個意見書的稿子是我寫的,簽名者共21人,可見改革全國佛教教務的時機已經(jīng)成熟,改革的辦法,雖然還未到確定的階段,也已得到佛教界內一部分人士的贊成,這在解放之前足不可想象的。至于各民主黨派的反映,則都認為我們提出的意見和辦法,非常合理。組織方面當然不便批示,但和他們談起來,也很表同情。這是我一年來工作的一個段落。
在人民政協(xié)籌備開會之前,我在田漢先生那里遇到了林伯渠先生,他說人民政協(xié)里面,已經(jīng)決定有宗教單位,我聽到了心里非常高興。林老又很關切的詢問北京佛教界的情形。我說不甚安定。他說有什‘么具體事實,可以報告他,他再反映上去。不久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了嚴禁毀壞寺廟古跡文物的通告,佛教界的情緒就慢慢安定下來。不過我以為消極的保護之后應該有積極的整理。才能收到實效。曾經(jīng)本著這個意見和張友漁副市長談過一次。張副市長非常開明,對于佛教的情形也相當了解。他說積極整理對于佛教和政府都有益處,但非有一個佛教團體從中領導不可。組織團體的時候,最好以解決佛教問題為宗旨,不必涉及其它。這是非常賢明的指示。我就根據(jù)這個意見,草擬了一個中華全國佛教整理委員會和籌備會的章程,送請統(tǒng)一戰(zhàn)線部核奪。統(tǒng)戰(zhàn)部的同志說,組織全國性的團體,需要延攬很多的人才,目前這樣做恐怕是有困難的,最好在開過人民政協(xié)之后再談。一則有《共同綱領》可以依據(jù),再則代表本身就負有有處理這個問題的責任。這個意見也是非常正確的,所以就把組織團體的問題暫時擱置起來。
1949年6月21日人民政協(xié)籌備會全體會議通過參加人民政協(xié)的單位及代表名額,居然有宗教界民主人士七人參加,北京佛教同仁知道了無不額手相慶。當時我寫了一封信給李維漢先生,大意謂: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本身有二千五六百年的歷史,信徒遍及亞洲各地,近且為歐美人士所愛好,就是蘇聯(lián)也有幾個著名的佛教學者,而在我國則已經(jīng)流傳了一千八百多年,到現(xiàn)在還有廣大的信徒,所以佛教是有資格參加人民政協(xié)的。誠然我們佛教徒太慚愧了,自民國以來,始終沒有能夠完全打破封建的束縛,努力改造,發(fā)揮佛教本有的革命精神而為人民服務。但是現(xiàn)在非猛著硬鞭,徹底革新不可了。我們想,假定不是太不爭氣的話,經(jīng)過改造以后的佛教徒,利用原有的信仰基礎,或者也還可以在人民大眾前面,勉盡綿力的。同時為著信仰,為著報佛恩,我們佛教徒足要爭取參加人民政協(xié)的。隨后我又有一封信給李維漢先生,略渭:
近日于李任潮、田壽昌諸公處,得知政協(xié)宗教代表七人中有佛教名額,無任欣慰,愿就所知,更為先生略陳之。政協(xié)之有宗教代表,民主政治之盛事也。為宗教代表者,必須能運用新民主主義之理論,解決宗教上一切問題,而后可告無愧于人民。否則委委蛇蛇,點綴議席,固為宗教前途之障礙,抑或亦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之瑕疵也。就佛教言,囚歷史之久,信徒之眾而積弊愈重,其待解決之問題亦較耶、回兩教為多。佛教代表所負之責任,自亦較為艱巨,則佛教代表之選擇,不得不力求嚴格,其理顯然。又依佛教經(jīng)典,出家僧尼主持佛法,而在家居士護衛(wèi)佛法、故僧可為一寺之住持,而居士僅稱護法。近數(shù)十年僧尼中固不乏高明之人,而一般素質,每況愈下,其信仰學識,頗有遠在居士之下者,惟其主持佛法之身份,則始終不渝。故言佛教之改造,自以僧尼所住持之寺廟為主,而居士所組織之佛教團體次之,此在上毛主席書所附《新中國佛教改革草案》中已詳言之。則政協(xié)佛教代表,應以出家僧尼為主,其理亦甚顯然。
這時候陳銘樞居士已來北京,對于佛教代表的名額問題,認為照佛教的歷史之久,信徒之多來說,在宗教代表七個名額之中,應有三名。他也曾為此事和李濟深先生聯(lián)名向李維漢先生提出意見。直到8月31號才作最后決定,佛教代表三名,有一位在特別邀請之中。后來呂秋逸居士因事不能來京,所以沒有發(fā)表,而只有趙樸初居士和我兩人出席。我自己明知責任艱巨,難于勝任,但為二千五百多年的佛教著想,又不能不勉為其難。這是我一年來工作的第二個段落。
10月1日開國紀念日,在天安門上會見了喬木先生。他說佛教對于東南亞各國的關系太大了,應該組織一個協(xié)會,進行工作。我說巧得很,我們正想先組織地方性的佛教協(xié)會,著手改革佛教教務,章程草案已經(jīng)脫稿,待印好即可送上請教。這是因為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方面的催促而計劃的,但不能不先請示于統(tǒng)戰(zhàn)部。據(jù)王伯評先生對我說,統(tǒng)戰(zhàn)部方面認為佛教教務的需要改革是肯定的,但如何改革,則尚未決定。主要原因有二:一、中央政府里面,是否設立處理宗教事務的機構,尚在考慮。二、政協(xié)全國委員會里面宗教事務組尚未開始辦公。所以關于組織佛教團體的事情,最好再等一等。當時趙樸初居士因事忙已回上海,而宗教界與政府之間,有很多事情需要商量,我就非留在北京不可了。
自從留在北京,經(jīng)常和北京佛教同仁討論進行改革佛教教務的問題。這里面又可分成三個節(jié)目:一、佛教問題研究會,這是在政協(xié)開會期間,幫助我收集資料,研究問題的臨時組織。二、僧眾座談會,乃是發(fā)動全市僧眾集體討論的組織,也是臨時性質,沒有向政府備案。我在這個座談會上,曾經(jīng)對大家說道:
我為佛教在新社會中,爭取一個合理的立場與正當?shù)墓ぷ鲘徫欢鴣肀本_M行到現(xiàn)在,這兩個要求,政府已在事實上圓滿答復了我們。至于我和趙樸初居士兩人,作為佛教代表參加人民政協(xié),并不單純的因為是佛教徒,而是由于過去對于民主運動多少有過一點貢獻的關系。可以說因為是民主人士所以才被邀請為代表,又因為是佛教徒,所以才被邀請為佛教界民主人士的代表。那么我們以后應該怎樣做法呢?我們知道佛教界素來和帝國主義風馬牛不相及,和官僚資本主義的關系也很少,可是一般社會都認為我們佛教與封建傳統(tǒng)是有密切關系的。我們不妨自我檢討一下,我們過去的生活來源,依靠著什么?無可否認的大部分依靠地租,這就證實了我們佛教界和封建主義是個好朋友。此后如果仍繼續(xù)過去的作風,不謀改進,時代決不容許我們。我們必須深刻地認識,新國家的成立,決不是過去的換朝代,在新社會里,也決不許可有人剝削人,人壓迫人的事情。我們對此點,必須根本覺悟。我們應該利用現(xiàn)在所獲得的合理立場,與正當?shù)墓ぷ鲘徫?及時努力,真正地發(fā)揚釋迦牟尼的革命精神,真正從事生產(chǎn),為社會為人民服務,我們才有前途,否則只有被淘汰。按照目前客觀環(huán)境來說,佛教并不是沒有前途,但是前途必須我們本身去爭取;并不是沒有光明,光明亦要我們自己去尋求。佛教是有許多問題的,但問題盡容許我們自己去解決;是有許多荊棘的,也盡容許我們自己去剪除。今后為禍為福,為兇為吉,就看我們如何做法了。
接著有238個主要的寺廟,分別提出改革的意見,大概可以歸納為四點:甲、徹底消滅封建與迷信。乙、肅清潛伏在佛教界內的外道及假借佛教名義、欺騙民眾的組織。丙、僧伽分別集中從事生產(chǎn)工作。丁、各寺廟產(chǎn)業(yè)均為教產(chǎn),聽教會動用。話雖如此,實行起來還是有問題的。所以,正式成立北京市佛教徒學習會,先從搞通思想著手。關于學習會和僧尼訓練班的經(jīng)過情形,另有總結報告,此地不談。但有一點是可以說的,就是僧尼訓練班的成績,雖然并不如預期的圓滿,而不是沒有效果的。經(jīng)過訓練的僧尼,思想上比沒有經(jīng)過訓練的進步多了。他們認識了時代,認識了佛教的真精神,接受得了改革佛教教務的理論與辦法。也知道佛教的前途是要我們用自己的血汗去爭取的。因此我們開辦麻袋工廠,把他們吸收在這一個生產(chǎn)部門里去,配合著“新叢林”的計劃,開展中國佛教新建設的第一步,這是我一年來工作的第三個段落!缎聟擦纸M織綱要》(草案)如次:
一、凡愿成立新叢林之寺院,由全寺大眾及有歷史關系之信徒居士,共同選舉委員會七人或九人組織事務委員會,分別負責。
二、正副主任委員必須由出家者擔任,其它事務如出家者無人或不能負責時,可由居士擔任之。
三、委員任期均為三年,連舉得連任。
四、委員會下分總務、學習、生產(chǎn)、修持、研究等組,其事務分配如下:
(一)總務組——處理庶務、會計、出納、知客等事宜,相當于庫房與客堂。
(二)學習組——主持學習新民主土義及佛學綱要事宜。
(三)生產(chǎn)組——處理工業(yè)或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事宜。
(四)修持組——安置年老僧人,及居士之愿專心修持者。年輕者如欲參加,必須在工作之余。
(五)研究組——安置文化水準甚高、佛教研究有素之僧人,使之專門研究,但每半年必須有重要論文一篇。
五、委員會成立之后,凡欲參加新叢林者,須經(jīng)詳細審查,及委員會通過后方得加入。如中途退出,經(jīng)勸導無效,得任其自由。
六、凡參加新叢林之人,除年老者外,須以體力勞動或腦力勞動取得生活資糧,寺中不供給膳食。
七、寺廟房產(chǎn)收入,除供養(yǎng)年老者及研究員外,所有盈余,作為支付捐稅之用。
八、每人工作報酬,得酌量情形提出公積金若干成,作為福利基金及其它不時之需用。
九、經(jīng)濟公開,每月公布收支實況一次。
十、體力勞動或腦力勞動,每人每日皆以八小時為標準。此外每日上殿一次,學習新文化一次,學習佛學綱要一次。上殿儀式另行規(guī)定。
十一、凡參加新叢林者,其所有小廟,應全部交由委員會處理。
十二、服裝,清規(guī)(包括出家受戒等項)之改革另定。
關于各宗教教務改革的問題,自人民政協(xié)閉幕之后,即不斷與政府商量,直到今年五月五日才由全國委員會宗教事務組召開第二次座談會,正式提出討論。首先由代組長陳其瑗先生傳達周恩來總理對于宗教問題的指示,大意為:政府與宗教的合作,在于政治上一致,而不求思想上的一致。各宗教應在教言教;浇虘獔猿址吹,主要是美帝國主義。各地妨礙宗教信仰自由的事情,應極力糾正。繼浦化人先生發(fā)言謂:“各地干部對于宗教問題,有些處理得不好。這不僅對于宗教如此,對于其它問題亦然。請宗教界不要悲觀,要相信政府。困難足可以克服的,整風之后,或可以好轉。”最后陳其瑗先生分三點答復我提出的問題:一、保存古跡文物,不單足佛教的問題,政務院不久有明令指示。二、《社團登記條例》,已經(jīng)反復商討多次,不久亦可公布。宗教團體不在例外。三、機關部隊借用教堂(也包括寺廟在內),應取得其負責人的同意,本年一月間亦已由內務部發(fā)出指示。但有空屋的寺廟,應體諒各地房荒的情形,協(xié)助當?shù)卣鉀Q困難。至于基督教的改革方針,以自治、自養(yǎng)、自傳為原則,曾經(jīng)八易其稿,直到9月23日才正式公布,可見其慎重將事。
5月29日,宗教事務組召開第三次座談會,討論我提出的三個文件:一、目前佛教的情形,二、關于處理一般宗教問題的意見,三、改造佛教的意見。藍公武先生說,改革宗教的主要目標為勞動生產(chǎn),抱殘守缺的迷信思想要洗刷干凈,寺院的地主資格應取消,招收小孩子出家的子孫堂制度,也不應該存在。對于我提出的改革意見表示擁護。謝邦定先生補充了四點意見,為進行宣傳,爭取自愿,重點示范,教養(yǎng)并重。我覺得都非常正確,就從頭加以修改,成為《改革佛教的意見》,敘文和基本原則如下:
全國佛教信徒,對于新時代的降臨,新國家的成立,衷心的表示擁護與愛戴。我們不以佛教在我國歷史之久,信徒之眾,寺廟之多,以及和社會各方面關系的密切而自滿,自傲。相反地,我們認為過去的佛教,和封建主義結下了不解緣,而佛教徒的思想與行為,也大都是迷信落后的。因此我們竭誠擁護《共同綱領》,在政府領導之下,反帝國主義、反封建主義,反官僚資本主義,以求洗凈佛教界內到現(xiàn)在還存在著的寄生、懶惰、消極、退避等等足以妨礙社會發(fā)展的污點,恢復原始佛教實事求是的革命精神,使佛教成為新國家的建設的一種力量。改革佛教的基本原則,擬定如次:
一、由于佛教受封建迷信的熏染甚深,改革之初,以反封建、反迷信為主要工作。同時為保衛(wèi)世界持久和平,及國家建設的勝利完成,故反帝國主義,反官僚資本主義。
二、從勞動生產(chǎn)徹底改革佛教的現(xiàn)行制度,使出家僧尼,老者有所養(yǎng),少者有工作,消滅寺院的地主資格,子孫私有制度,和迷信營業(yè)。
三、依據(jù)人民政府《共同綱領》第四十條之指示,用科學的歷史觀點,在理論方面,研究大乘教理,棄偽揚真以澄清思想;在行為方面,發(fā)揚菩薩行的積極精神,無我除執(zhí)以實踐理論;在文物方面,保全資料,芟蕪去穢以整理典籍。
這個《意見》又于6月10日宗教事務組第四次座談會提出討論,大家認為相當正確,合于新社會的政策。不過進行起來,不要心急,措辭也要婉轉些,以免引起誤會。陳其瑗先生傳達周恩宋總理的指示,也要我們多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再作決定。因此于6月18日由李濟深、陳銘樞、唐生智、趙樸初、方子藩、周叔迦和我七人,邀請出席人民政協(xié)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代表當中,與佛教有關的諸先生在森隆飯莊座談。出席者除主人外,有葉恭綽、李一平、周太玄、李明揚、林鈞志、董魯安、梁漱溟、李根源、喜饒嘉措、鄭振鋒、沙詠滄等十余人。談論記錄,約略如下:
巨贊報告草擬《改革佛教意見書》的經(jīng)過,以及與全國委員會宗教事務組兩次協(xié)商的情形。
趙樸初改革佛教的意見,現(xiàn)在所提出來的,可以說是草案的草案,尚須經(jīng)過各方多次討論才能成為佛教界全體的意見,據(jù)基督教改革意見的修正情形,最初所提,注重在向政府要求解決問題,至最后第八次修正案,完全注重在教會本身工作。佛教改革方案,可以參考。但佛教改革為勢必所需,與其被動,不如爭取主動。
葉恭綽佛教情況,素來散漫,而且分散在廣大區(qū)域。若首先從全國性的改革工作著手,恐怕很多困難。即就經(jīng)濟方面而言,很成問題。似可先從地方性的工作著手,規(guī)定一個能夠適合某一地區(qū)的辦法,可比全國性劃一之整理為易。
陳銘樞改革佛教的意見,今天就北京方面同仁先作商討,然后再向全國佛教界征求意見。待有決定,再謀組織佛教會。
梁漱溟佛教徒素宋像一盤散沙,亟應設法結合成一個中心,即可以今日之集會為基礎,本人極愿盡一份力量。
喜饒嘉措改革二字,對于佛教未可輕用。據(jù)《意見書》中所說,不過教務問題。佛教徒的行為,本應隨地區(qū)隨時代而求適合,但教理與修養(yǎng),即所謂佛教,絕不容有所變更,理應堅持,今定名為改革佛教,在漢文中或無問題,若譯成藏文,則可能發(fā)生極大誤會。至于佛教徒的行動如何能與政府相配合,本人以為此正佛教徒份內之事。
巨贊就我們內地佛教的習慣來說,一提到佛教,大都指佛教的形式或制度而言。如果就教理與修養(yǎng)來說,則平常都用“佛學”或“佛法”的名詞。所以我們之所謂改革,與喜饒大師的意見相同。
周太玄改革佛教制度,乃僧伽之事,可召集各地僧尼商討之。
趙樸初現(xiàn)在各地佛教寺院,已在危急存亡之秋,沒有組織,無法維持?梢韵冉M織類似佛教徒聯(lián)誼會性質的團體,以為各地佛教徒互相聯(lián)絡的機構。
李濟深:就今日情形而言,改革佛教較宣揚教理工作為急?上葘ⅰ兑庖姇贩旨母鞯厮略赫髑笠庖,再召集各地代表共同商討。
巨贊組織佛教團體,固然要緊,廣泛征求意見,也是必須,但總得先有幾個基本原則做根據(jù),始能發(fā)生作用,否則一定漫無結果。我們今天所討論的改革意見,應該認為當作根據(jù)的基本原則。
討論結果。為避免誤會起見,《改革佛教意見書》改題名為《中國佛教教務改革意見書》。先由巨贊征求北京市僧尼意見,方子藩居士征求上海方面僧尼意見,然后再定期在上海邀請各省市出席人民代表會議的佛教代表,及佛教界熱心改革的人士開會,共同討論。與之同時,我們發(fā)起組織現(xiàn)代佛學社,出版《現(xiàn)代佛學》月刊,公推陳銘樞居士為社長,巨贊為主編,其它詳細情形,見該社緣起及簡章,不贅。不過有一點也可以說說,就是現(xiàn)代佛學社自6月18日發(fā)起以來,不到三月功夫就出創(chuàng)刊號,各方面進行得都非常順利,這或者是十方三寶加被之力。而我們從此在首都有了自己的刊物,可以傳達政府的宗教政策,糾正佛教界內的錯誤思想,發(fā)揚釋迦牟尼的真精神,以及反映全國佛教界的各種情形。水到渠成,功不唐捐,這是我一年來工作的第四個段落。
以上是我一年來工作的經(jīng)過情形,雖然說不上有什么功績,但是我的確為佛教盡了能盡的力量,并且也不是完全沒有眉目。這就不能不感謝時代和政府當局的照顧周到,指示賢明。同時得到李濟深、陳銘樞、趙樸初、李明揚、周太玄、葉恭綽、李書城、周叔迦、沙泳滄諸位居士,和賢良寺的圣泉和尚、極樂庵的達如和尚,在各方面提攜護持,才能有這樣的結果,這也是應該特別提出來報告全國佛教同仁的。
為全國佛教同仁進一言
一年來,接到全國佛教同仁寄來很多的信,記得只有南岳的明真法師這樣說過:“南岳上封寺慘遭焚如,固然非?上。但窮源掘根,實我輩自身忘失佛法,平居未能以大悲方便,攝引化導,復何怨人!”“田租的爛包袱丟掉,僧眾省吃儉用,勤耕苦作,量固日少,質將日精,亦未始非佛教前途之福。但負責與農(nóng)民交涉之青年,在感情上多不無屈辱或威脅之感,弟尚盡力勖以發(fā)慚愧之心,發(fā)歡喜之心,作酬債想,作報恩想。無此見地,無此氣魄,即不能作新中國佛教的主人翁。”“現(xiàn)在只痛恨自己過去的工作離開人民太遠了,一切懲罰,是應擔當承受的!泵髡娣◣熯@樣反求諸己的態(tài)度,使讀他信的人,都深受感動,所以我認為只有用這樣的態(tài)度,才能解決當前紊亂如絲的佛教問題,才能爭取佛教光明的前途。其余不是詢問佛教有無前途和辦法,就是訴說苦情,而且又大都不甚具體,使作答之時,感覺非常困難。所以有幾處一直到現(xiàn)在還未復信,這是要深致歉意并請格外原諒的。現(xiàn)在我想就有無前途說起。
當北京市僧尼學習班開學之初,學員們都擔心佛教的前途,要我解答。我說第一等人驀直行去,不問前途;第二等人,認識時務,爭取前途;第三等人徘徊歧路,斷送前途。為什么不問前途呢?因為佛教假定不是真理的話,你問他有無前途做什么呢?如果佛教是真理,真理是打不倒的,要你問什么前途呢?所以要問佛教有無前途,固然表示他對于佛教的關心,但也可見他對于佛教并未具足信心。知道了這個道理,再從時務上面去求透徹的認識,因勢利導,勇猛精進,前途是可以爭取得到的。則所謂前途,不是佛教本身的前途,而是我們佛教徒如何站穩(wěn)佛教立場的前途。有一次我在戲曲改進局和黃芝崗先生談起這個問題,他說,譬如一條魚,在甲池里生長的,就只能吃甲池里的水,甲池填沒了把它放到乙池里去,就不能不吃乙池里的水,佛教也是這樣,過去在封建社會里生長了那么久。被封建階級利用了那么久,事實具在,不必加以諱飾,F(xiàn)在進入新民主主義社會了,也就非加緊改進不可。如果還夢想再吃甲池里的水,那只是自取滅亡。反之,如果甘心情愿吃乙池里的水,自然沒有問題,這就有前途了,何況佛教本來是適宜于在民主的土地上生長的呢。再拿燈做此喻,佛經(jīng)上也常見日月燈明佛或燈光佛的名號,可見“燈”在佛教里面是非常被重視的,F(xiàn)在的問題是佛教徒打算把這盞燈放在什么地方。放在人家的頭上呢?還是放在腳下?或者冷清清地閃爍在陰濕的墻角落里?就要看佛教徒們如何放法了,這是需要勇猛精進,竭力爭取的。黃芝崗先生這番話,我以為值得我們佛教徒仔細玩味的,幸勿以河漢視之。所謂徘徊歧路,就是在乙池里而夢想再吃甲池里的水的癡魚,他有無前途,不必再加解釋。
“辦法”是跟著前途來的,但并不是同一個項目。前途是目的,是可由之道,辦法則是到達這個目的的,走這條必由之道的方法與步驟。北宋年余我自信為佛教前途芟除了若干荊棘。至于辦法,則不是我和趙樸初居士兩個人的事,我們不能替大家作主張。基督教革新的辦法,乃是我們很好的榜樣。他們先由發(fā)起人草擬了一個改進的辦法,經(jīng)過各地基督教會的主要負責人反復討論,取得同意后,印發(fā)全國基督教徒征求簽名。據(jù)9月22日《新華社》發(fā)表的消息,簽名者已達一千五百余人。他們的征求簽名通啟如下:
敬啟者,國內基督教同道,經(jīng)過數(shù)月協(xié)商,將發(fā)表一個對外宣言,現(xiàn)在征求各地同道簽名,此事關系基督教前途甚大,希望國內同道,能廣泛的參加。除已個別通函征求外,我們很盼望你能代為征求本地基督教領袖的簽名,以免有所遺漏。(下略)
又他們在通啟后面附加一段說明道:
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是我中華教會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歷史性文件。他表示了全國基督教開明領袖領導全國信徒徹底擁護《共同綱領》的政治立場,與促成自治、自養(yǎng)、自傳的中華教會的決心。他表示了在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資本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中,基督徒是全國人民的一部分。他的意義與影響,無論就中華教會來說,就人民的新中國來說,就全世界來說,都是廣大而深遠的。有人以為文件發(fā)表后,就沒有別的事了,事實上文件發(fā)表只是我們工作的開始。當前的最大工作是怎樣在廣大的信徒中間宣傳解釋文件的意義,使他能得到千萬平信徒的影響擁護,同時我們各教會可以因平信徒對建立中華教會認識的提高而進一步討論達到自立自養(yǎng)的具體計劃。這是極艱巨的工作,但只要我們能堅定信仰,能倚靠信徒,能熱誠禱告,教會自立自養(yǎng)的目標一定可以達到。惟有達到了自治自養(yǎng)自傳的目標,我們才是真正把主的教會建立在磐石上面。這個工作不但艱巨,并且嚴重,迫不及待,要忽視它,或只說不做就是罪惡。在今日這不僅不應當,也是不可能的。
《詩經(jīng)》上說,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浇探绲囊磺凶鞣,都是值得我們取法的,“辦法”應從這里面產(chǎn)生出來。
至于訴說苦情,當然是應該同情與援助的,我也曾分別反映上去。如湖南南岳上封寺的事件,經(jīng)報告內務部、文化部后,政務院發(fā)出保存古文物的指示當中,特別提出為例。河南開封相國寺的事件,經(jīng)函請河南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佛教代表凈嚴法師就近處理后,凈嚴法師于6月17日及7月25日先后向河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協(xié)商委員會提出報告。茲據(jù)來信,河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協(xié)商委員會于八月二日函復凈嚴法師,略謂該會已向河南省人民政府建議兩點;一、迅速由有關部門派員到相國寺了解情況,如佛像確有藝術價值,且尚未損毀者,應即妥為保存。二、通知各級人民政府,機關團體,并布告各界人民注意保護名勝古跡,不得損壞。又如山東濟南,安徽石弓山,江蘇六合等地毀寺逐僧的事件,也都據(jù)實報告內務部請予查究。據(jù)內務部副部長陳其璦先生對我說,他們見到了這許多報告,心里非常難過,希望多了解具體情況,以便糾正。不過各地佛教同仁寄來的報告,很多不明不白,甚至連日期地點都沒有,只是空空洞洞的訴苦,有時還大發(fā)牢騷。又如甘肅靈臺縣某寺住持,他和人家打了一場架,說是人家欺侮他,要我“依法轉呈甘肅省政府及靈臺縣政府保護。。這實在使我太為難了!
全國佛教同仁們!我們認清楚了前途,用合理的辦法,和反求諸己的態(tài)度,處理一切有關佛教的問題,自然頭頭足道,困難冰消;否則片面釣訴苦,無理的叫囂,非惟于事無補,恐怕反要增加困難。所以“合理”的原則有二:一、不違背政府的政策,二、不違反佛教的立場。這是我在目前要想向全國佛教同人進的言。如有錯誤,還請指教。
1950年中秋節(jié)于北京極樂庵之九蓮居
(原載《現(xiàn)代佛學》1950年第1卷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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