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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沒有因果報應

  因果報應,簡稱因果,這是佛教的基本理論之一,因此世人稱佛教是講因果的宗教。因果是什么,因者原因,果者結果!创蟪肆x章〉曰:‘招果為因,克獲為果。’亦即是能生者為因,所生者是果。詳細一點說,能夠使諸法(宇宙間萬有的事物、現(xiàn)象)生起者是因,被生起的諸法(事物、現(xiàn)象)是果。宇宙間的一切事物,有因必有果,凡果必有因,這是‘法爾如是’、必然的、普遍的理則。

  因果法則,是由‘緣起’法衍化而來的。緣起,是釋加牟尼世尊菩提樹下證悟的真理。此真理即是宇宙萬法(包括眾生生命)普遍的、必然的理則。宇宙萬法(包括人類在內):‘非從天生,不從自生,非無緣生,從因緣生。’因緣生,簡稱緣生,又稱緣起!戳假S疏〉解釋緣生二字說:‘言緣生者,緣為眾緣,生者起也。諸有為法,皆從緣生。’所謂‘生者起也’,意思說緣生就是緣起;事實上這二者仍有分別:緣生,是因果中的具體事象,現(xiàn)象界所有的一切法,都是緣生之法;而緣生法中所有必然的理則,才是緣起法。換言之,緣起是理,緣生是事,緣起是事物生起的原因及理則,緣生是事物已生的結果與現(xiàn)象。因此,在緣起與緣生之間,就有了因與果的關系。這就是所謂‘因果’。

  因果、完整的說,應該說是‘因緣果報’。因是事物生起的主要條件或因素,緣是事物生起的次要條件或因素;由因緣和合(各種條件因素具備)生起的事物稱果,而此果對能生起的因與緣來說是報;所以稱因緣果報。世間萬法(自然界的生滅變異、生命界的生老病死、精神上的一切行為)全部受此因緣果報法則的支配。

  佛經(jīng)上說:‘法不孤起’,世間沒有獨立存在的事物。任何事物的生起、存在,必須各種因緣(條件因素)具備。有因無緣不會生果,有緣無因亦不生果,因緣具足一定生果。譬如麥種豆種,裝在罐子里不會發(fā)芽生長,種在土壤中,再加上陽光、雨露、肥料、人工等助緣,麥種豆種決定發(fā)芽生長,最后結出麥子豆子來。這就是因果——具足說就是因緣果報。世間萬法——包括著物質世界的色法、精神世界的心法,以至于生命世界的生理法則,莫不受因果法的支配至于我們社會常說‘因果報應’。那是佛經(jīng)中因緣果報通俗化的說法。而其意義偏重于有情世界(人類社會)心理行為方面的法則。尤其是偏重于善惡行為的后果。佛經(jīng)上說:前生造下善業(yè),今生享受樂果;前生受造下惡業(yè),今生享受苦果。換句話說,今生造作善業(yè),來生享受樂果,今生造作惡業(yè),來生享受苦果。因為因果通于三世,三世就是前生、今生、來生,也可以說是過去、現(xiàn)在、未來。

  再者,眾生所造善惡之業(yè)的果報,有正報,有依報。正報是以過去業(yè)力,感得未來生命體之果報——或生人道、或生天道、或生畜生餓鬼道。依報是生命體所依托的環(huán)境之報,如人的房舍器物、畜生的巖洞巢穴等。此外又有所謂總報、別報。第八識引業(yè)感得五趣、四生等異熟總果報體(即生命體),稱為總報;前六識滿業(yè)所感得的異熟果報各不相同,稱為別報。譬如人類,同生而為人,就是總報;而人與人之間,其美丑、貧富、壽夭、智愚等各不相同,就是別報。我們試看社會上千差萬別的眾生相,不正是正報、依報、總報各不相同的果報嗎?

  照這樣說,因果報應是有其理論的根據(jù),也有說不完的具體事例。但是,我們也常聽人說:‘那有什么因果報應?像某某人一輩子積德行善,為什么老來會得了癌癥?’

  或著說:‘好人沒有報,我就不相信什么因果報應。某某人一輩子橫行霸道,無惡不作,為什么現(xiàn)在還活得好好的?’也有說:‘像某某這樣好人,為什么會出車禍?’‘某某人一家善良本份,為什么一家瓦斯中毒死掉?’

  類似以上說法,例子極多,不勝枚舉,好像是抱怨著「老天爺不開眼’,根本沒有什么因果。這類問題問到佛教人士,多數(shù)都是含糊籠統(tǒng)的說:‘這是前生的業(yè)力’。但單單以‘業(yè)力’二字來答覆,似乎并不能使發(fā)問者口服心服。并且,一切歸之業(yè)力,似乎又成了‘宿命論’——一切是命中注定的。事實上,佛教并不是宿命論的宗教,佛法上說業(yè)力(行為、造作的后果)可以決定有情的命運,但個人的行為又可以影響到業(yè)力。

  原來因果法則,是賅括世間一切的因果。而我們人所說的因果報應,僅是指人的行為力——即善惡業(yè)力方面的因果,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因果。宇宙之間,有三大類因果。自器世間——物質世間來說,有其物理變化的因果;自生命世界—有情世間來說,有其生理變化的因果;而自精神世界—心識行為來說,有其心理變化的因果。心理行為的善惡,獲致或苦或樂的果報,這只是因果的一部分,而不是因果的全部。并且,物理的因果也可以影響到生理的和心理的因果。生理的因果也可以影響物理或心理的因果,而心理的因果也可以影響到物理及生理因果。這一來,因果就變得錯綜復雜,而不是一條鞭式的那么明顯和直接了。有些‘勸善書’上的故事,說是書生上京趕考,途中救了一窩螞蟻,就高中科舉;某婦忤逆,事姑不孝,就遭雷劈,這在宗教道德觀上有其用心良苦之處,但卻把因果看得太簡單了。

  譬如說,一個人一生積德行善,但老時卻罹患了肝癌或肝硬化,這時就有人懷疑有沒有因果報應,為什么好人會得這種病?其實這是兩方面的因果。積德行善是善業(yè),善業(yè)招感來生樂果之報(這是業(yè)感因果);而得肝病,或因他嗜酒,或因他飲食不當,或有其他致病的原因,這是生理上的因果。我們把生理上的因果拉到心識行為的因果上,這就混淆了因果的正確性了。

  再如,‘一家人善良本份’,竟然瓦斯中毒死掉。瓦斯本身有毒性,這是物理上的因果;人體吸入一氧化碳即會中毒,這是生理的因果;人為的疏失,沒有安全防范,這是行為上的因果。三方面因果導致的悲劇,我們不能抱怨沒有因果。

  觀察世間萬事萬物,何者沒有因果?攝氏零度以下水即結冰,攝氏百度以上水即汽化,這是物理學的因果;暴飲暴食得胃腸炎,營養(yǎng)過剩罹患糖尿病,這是生理學上的因果。暑熱季節(jié),大宴會中的食物中毒,往往會波及數(shù)十人或數(shù)百人,但并沒有一個人間主宰,認為你是好人,使你中毒的輕一點;他是壞人,使他中毒的重一點。這一切是‘因緣’,也即是因果報應。因果無私,一視同仁,沒有特權或例外。

  不過,物理學上的因果、生理學上的因果,都是‘色法’——即所謂物質之法。色法理則粗顯易知,容易為我們所理解及認識。而不易理解的是‘心法’,即行為與業(yè)力的因果。因為心法‘溟漠難彰’。行為與業(yè)力,千變萬化,就使我們很難理解其因果關系了。但是,行為與業(yè)力的因果,也不是完全沒有跡象可尋。易經(jīng)上說:‘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這不就是一個家族間的因果報應?一個人性情暴烈、嗔恚心重,常與人沖突,終于因毆人而致禍;另一個人情性溫和、謙恭禮讓,因而保得平安,這不就是個人的因果報應?

  其實,報應就在眼前,而我們自己不去觀察和理解。譬如說:嗜讀書有明理之報,不讀書有昏昧之報;尚奢侈有耗財之報,務勸儉有興家之報;重衛(wèi)生者有強身之報,縱酒色者有傷身之報。父母各盡其職,教養(yǎng)子女,家中不至于出問題青少年;父母不盡其職,對子女放縱不管,則子女飆車、吸毒、搶劫、斗毆,這不全是因果報應?——報應兩個字是中性字眼,為惡獲惡報固然是報應,為善獲善報也是報應。而我人習慣上,多把這兩個字用在為惡獲惡報上面。

  上面說的,祗是簡單明顯的因果報應;至于通于三世的,復雜隱微的因果報應,就不是我人的智慧所可洞悉理解了。譬如同是一個人,有人富貴壽考,有人貧賤短命,有人貧困而長壽,有人富貴而早死;有人事業(yè)如意,眷屬美滿,有人一生坎坷,妻離子散,此中必有其因果。但有的原因明顯,容易了解,有的隱晦難明,不為我人所知罷了。

  佛書上有這樣的兩句話:‘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生果,今生作者是。’我們不必去找催眠大師,探索我們前生怎么樣,我們今生的獲得人身和生活環(huán)境,不正是前生行為造作的后果嗎?我們也不必求神問卜,看相算命,問我們前途休咎,或來生際遇,我們現(xiàn)在的行為造作,不正足以說明我有未來的前途嗎?一個勤奮努力的青年,和一個游手好閑的青年,當然有其不同的后果;一個安分知足的人,和一個貪得無厭的人,當然也有其不同的后果。如果人生不行正道,祗圖行險僥幸,其前途可說是不卜而知。

  近代哲學家馮友蘭,認為一個人的窮達際遇,有才、力、命三個條件之說,其中才是天賦的智商,力是努力的條件,而‘命’字,似乎就是行為業(yè)力的果報。

  總之,因果法則,是宇宙間萬事萬物的普遍的、必然的理則,萬事萬物依此理則而生滅、而運行,絕無例外。我人不能以一時、一事既不周密、又不完全的觀察,而否定因果報應。俗語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話雖通俗,而實有至理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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