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jīng)

《楞嚴經(jīng)》,大乘佛教經(jīng)典,全名《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jīng)》,又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jīng),于灌頂部錄出別行》,簡稱《楞嚴經(jīng)》、《首楞嚴經(jīng)》、《大佛頂經(jīng)》、《大佛頂首楞嚴經(jīng)》。唐般剌密諦傳至中國,懷迪證義,房融筆受。..[詳情]

《楞嚴經(jīng)》四種明誨之我見

  一、《大佛頂首楞嚴經(jīng)》(以下簡稱《楞嚴經(jīng)》)是大乘佛教重要的經(jīng)典之一,在北傳佛教當中流傳最為廣泛,是漢族地區(qū)最受歡迎的一部佛法寶藏。雖然《楞嚴經(jīng)》自從唐代被翻譯成漢文以后,其所蘊含的深廣佛學義理,就對整個北傳的佛教信仰、佛教思想、佛教實踐、佛教倫理乃至佛教修持等,產(chǎn)生過廣泛而深遠的影響。然而這樣的影響結果,也只是于客觀上促成了《楞嚴經(jīng)》在內(nèi)地的流傳廣度,以及催生了一批一般性詮釋或闡發(fā)《楞嚴經(jīng)》佛學思想的教內(nèi)外代表,實際上并未與《楞嚴經(jīng)》甚深廣博、微妙精湛的佛法教理形成桴鼓相應般的正比。也就是說,中國佛教對《楞嚴經(jīng)》的研究,還遠沒有達到它所應有的深度。為什么呢?因為就目前漢傳佛教圍繞在《楞嚴經(jīng)》方面的研究歷史和現(xiàn)狀而言,基本上都是一些講記、注疏、譯解和淺釋之類的文獻,真正對《楞嚴經(jīng)》進行專題性有深度的研究作品,實在是不多見。

  盡管在以往的佛教文獻當中,我們也能見到幾種屬于研究性質(zhì)的楞嚴作品,如太虛大師的《楞嚴經(jīng)研究》、澫益大師的《楞嚴經(jīng)文句》等,但這些少數(shù)前輩大德的苦心研究,既未能成功激發(fā)爾后的佛教弟子,長期去做專題性研究的濃厚熱情,〔1〕也沒有在教、學二界產(chǎn)生一定的效果反響。從這個角度上說,《楞嚴經(jīng)》某些思想與理念在歷史與近現(xiàn)代的平淡寂寞,也可以稱得上是《楞嚴經(jīng)》在中國流傳中的一絲淡淡的哀愁。所以當我們從歷史的獨特視角,去觀察該經(jīng)在中國的傳揚情況時,我們就能發(fā)現(xiàn)這樣一種二律背反的有趣現(xiàn)象,一方面《楞嚴經(jīng)》在漢族地區(qū)取得廣泛的傳播和高度的肯定;另一方面中國佛教對《楞嚴經(jīng)》的研究又顯得十分的薄弱和淺化。而這樣的歷史和現(xiàn)實的雙重事實,也就昭示著當今的佛教界,需要花費更大的精力,組織更多的人力,對《楞嚴經(jīng)》展開新一輪的深入研究和闡發(fā)。

  不過話又說回來,國內(nèi)在《楞嚴經(jīng)》方面的研究闡發(fā),雖然尚有上述的一點缺憾,但它畢竟還是在中國的廣大地區(qū)產(chǎn)生過重大的影響,發(fā)揮過實際的作用!2〕所以本文的撰寫一方面是在凸現(xiàn)《楞嚴經(jīng)》已經(jīng)形成的歷史價值,另一方面也想喚醒人們深入探究《楞嚴經(jīng)》的思想意識!3〕因此下面我們將從《楞嚴經(jīng)》幾個比較重要的思想說起。

  精心閱讀過《楞嚴經(jīng)》的人士,都十分清楚地知道,佛陀在《楞嚴經(jīng)》當中開顯出了很多教法,可是其中絕大多數(shù)的法理與教義,早已在歷史的流傳中被人們不經(jīng)意地淡忘或忽略掉了。只有一小部分比較符合人們心理需要的教義,才被人們長期地熱烈討論和傳承宗習。這些教法內(nèi)容,大致說來有如下的三種:一是大勢至法王子在《楞嚴經(jīng)》當中倡導的“念佛三昧”,也就是自明清以后,在整個漢族地區(qū)廣泛流傳的凈土宗的“念佛法門”;二是文殊菩薩在《楞嚴經(jīng)》當中,向大家極力推薦的觀音菩薩修學的“耳根圓通法門”,也就是大智文殊在偈語中總結的“此方真教體、清凈在音聞”,或者是大家最為熟悉的“反聞聞自性”的修持方法;三是佛陀在《楞嚴經(jīng)》卷六當中,專為末法時期修學佛道的有情眾生,開顯出來的四種既可以有效避免出現(xiàn)障難,又能幫助佛弟子成功走向正等正覺的方法,也就是本文將在下面展開詳細討論的四種決定“清凈明誨”。至于《楞嚴經(jīng)》卷七當中救度阿難成功難逃脫摩登劫難的楞嚴神咒,和卷三中阿難的那首禮贊偈語,也就是佛教寺院每天早課必須集體念誦的“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希有”的禮佛贊偈。雖然也是漢傳佛教比較熟悉和經(jīng)常持誦的楞嚴內(nèi)容,但是由于這種教法與密教的行持有著非同一般的關系,所以本文沒有打算把它作為一個重點進行全面梳理。而是把分析的筆觸聚焦到前面的三種教法,特別是對四種明誨的疏解上。

  二、那么上面談到的三種特征和內(nèi)涵迥然有別的教法,為什么會在后代的流傳中受到佛教信眾的廣泛推崇和高度重視呢?對于這個問題,只要我們能夠分別從三種教法各自蘊涵的性質(zhì)和特點上進行一番簡略的考察,我們就不難從中找到答案。

  首先,看看“耳根圓通”法門的教義內(nèi)容與性質(zhì)特征。依據(jù)《楞嚴經(jīng)》卷六里的相關記載,“耳根圓通”法門既是無數(shù)時劫以前的觀音古佛,親自教授于觀音菩薩的行持方法,又是觀音菩薩成就菩提薩埵身份和道果的法門。這個法門的行持特點,既不用憑借身、口、意三業(yè)之中的任何一業(yè);也不需要仰仗六識中的任何一識;更不需要依靠六塵當中的任何一塵,而是把六根中的“耳根”作為行者最初入手的善巧方便,然后慢慢引導行者在行持中做到兩個方面:一方面要流轉耳根向外緣塵的傳統(tǒng)習慣,開始向內(nèi)反流,逐漸朝向眾生本有的“聞性”上靠攏;另一方面,則是打破人們長期以來業(yè)已形成的耳根依賴聲塵的錯誤認識,并有意識地切斷耳根不斷攀緣外塵的現(xiàn)實做法。也就是文殊菩薩在后面的偈語中所總結的“旋汝倒聞機、返聞聞自性”。倘若修學“耳根圓通”法門的行者,能夠采用這種方法返聞成功的話,那么他們不僅能夠如愿以償?shù)貜穆晧m的束縛中超脫出來,達到“動靜二相、了然不生”的脫塵境地,而且還可以初步獲得進修“聞所聞盡、盡聞不住”的第二階層的基本能力。并以此作為向前進發(fā)的修證基礎,再經(jīng)過“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生滅既滅”的修學次第,最終圓成“寂滅現(xiàn)前”的終極境界。

  以上是對“耳根圓通”法門修學次第與整體過程的簡單概括,從這個簡單的概括中,我們很容易就能知道,“耳根”法門其實就是一種可以引導眾生成功走向“圓通本根、得成無學;悟無生忍、為法王子”的主修方法;蛟S正是由于這個“主修”的緣故,“耳根圓通”法門就在后世的流傳中,受到了佛教弟子們的廣泛推崇。

  其次我們看看“念佛三昧”的主要內(nèi)容與特點。依據(jù)《楞嚴經(jīng)》卷五中的有關闡述,“念佛法門”既是過去古佛廣泛教導學人“入歸凈土、自得心開”的方法。也是大勢至在因地時,實踐佛法的修持妙門,更是大勢至獲得法王子身份的有效途徑。這個法門的基本特點和性質(zhì),主要是體現(xiàn)在念佛的方法和這種方法直接導向的結果上,從《楞嚴經(jīng)》中“念佛三昧”所透顯的修證原理來看,念佛三昧的獲得,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要看眾生在自己的意識形態(tài)中,有沒有形成對佛的至誠、懇切的憶念,就像所有母親全力憶念自己的子女一樣,如果眾生也能像母親那樣,無有條件地憶念母親的話,那么眾生與諸佛之間,必然會在“母子歷生、不相違遠”的前提下,得到“現(xiàn)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自得心開”〔4〕的美好結果;二就是要看你能否在現(xiàn)實生活和五欲捆綁中,成功地控制住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不去攀緣或隨順千差萬別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境界。并且又能在此基礎上,做到于自己的意識形態(tài)里,排除所有不相干的雜念妄想,始終保持唯一的佛號正念。倘若憶念諸佛圣德和稱頌佛號之眾生,都能在保持這一基本正念的同時,進一步把自己的念佛功夫,提升到“都攝六根、凈念相繼”的修證高度,那么他們不僅可以輕而易舉的達到“念佛三昧”的境界。而且也能在“都攝六根、凈念相繼”的前提下,“歸入凈土、得三摩地”。由此可見,大勢至法王子倡導的“念佛三昧”,也和上面的“耳根圓通”法門一樣,是一種有效引導凡夫趨入涅槃的主修方法,而這種主修方法的性格特點,也注定了“念佛三昧”法門,會在后代的傳遞中受到人們的無比青睞。

  最后,我們再來了解一下與“四種明誨”直接相關的一些教法。盡管佛陀在《楞嚴經(jīng)》中開示了許多有關“清凈明誨”的教法內(nèi)容,不過假如我們能夠稍微把這些經(jīng)文歸納一下的話,就可以清楚地知道,這些經(jīng)文教義主要包含“四種明誨”的名言概念、思想內(nèi)容、作用范圍、持守利益、毀犯過咎等方面的內(nèi)容。由于這里主要是在討論“四種明誨”的內(nèi)涵與特點,所以剛才提到的五個主要內(nèi)容,預先不在這里逐一進行解說,先把探究和論述的焦點,集中到“四種明誨”的內(nèi)容與作用上,然后再在余下的部分段落里面,詳細地分析與說明其他三個方面的思想特質(zhì),如作用范圍、持守利益、毀犯過咎等。

  三、所謂的四種決定“清凈明誨”,就是指佛陀在《楞嚴經(jīng)》中明確提出的淫、殺、偷和妄語等,這四種眾生都可能會有的行為表現(xiàn)和心理活動。由于這四種行為活動與心理念想,直接關系著有情眾生的生死輪回與涅槃解脫,所以佛陀才在《楞嚴經(jīng)》中,把它單獨提示出來。一方面旨在提醒每一個修學佛法的人士,要充分認識到“淫、殺、偷、妄”的嚴重危害;另外一方面也是在告誡佛教弟子,在修學佛道的初始階段,一定要逐一滌除這些負面的心理與行為。為什么佛陀要這樣強調(diào)呢?因為上述四心既是眾生流落三界六道的生死正性,又是有情獲得身心清凈的增上助因。換一句話說,如果生死凡夫能夠徹底斷除淫、殺、偷、妄(不淫、不殺、不偷和不妄語),那么他們就能很瀟灑地擺脫生死對其形成的束縛,反之有情眾生只有繼續(xù)沉淪生死、流落三界。

  至于四種明誨所起的作用范圍,只要我們稍微留意一下明誨的四個內(nèi)容,就可輕易地發(fā)現(xiàn),它主要是規(guī)范修學者的一切行為與所有念想。直言之,就是在約束行者身、口、意三業(yè)的同時,使其達到身心統(tǒng)一、清凈無染的目的。由于四心中的任何一心,都可能會有身、口、意三個方面的明顯表征(90%以上的人,都會有三業(yè)方面的完整表現(xiàn),只有極少部分修得一定禪定功夫或自我克制能力很強的人,才能部分消除身業(yè)或口業(yè)的外在表現(xiàn)),所以四種明誨的作用范圍,自然就涵蓋了身、口、意三個方面。此外值得特別提出的是,上述四心的修斷滅除,雖然也跟根本的“心學”有關,但是“淫、殺、偷、妄”的斷除,并不意味虛妄心識的徹底了結。換一句話說,即使有人能夠修斷上面四心,也不必然等于他已完全消除其他的分別計度或虛妄心識。比如:喜、怒、哀、樂;憂、悲、苦、惱等。從這個意義上講,四種明誨就只能算是一種屬于“加行”性質(zhì)的輔助方法,只不過這種輔助性質(zhì)的修學方法,既可以幫助行者消除修學過程中可能會出現(xiàn)的各種障難;又能促使眾生完滿實現(xiàn)“圓滿菩提、覺悟解脫、成就涅槃”的偉大愿望。

  面對“四種明誨”的教法,在歷史和現(xiàn)實的雙重境域中,一直長期保持與上述二種法門,在漢傳佛教地區(qū)并駕齊驅、鼎足而立的現(xiàn)象,人們不僅要提出這樣兩種疑問:第一,佛陀在《楞嚴經(jīng)》中開顯出來的教法很多,為什么其他的教法未能享有與“耳根圓通”和“持名念佛”同等重要的歷史和現(xiàn)實的雙重地位?例如:《楞嚴經(jīng)》的心性思想、見性思想、開悟思想、十八界思想、如來藏思想、真如思想、常住真心思想等等;還有《楞嚴經(jīng)》的人生觀(眾生相續(xù))、世界觀(世界相續(xù))、價值觀、業(yè)果觀(業(yè)果相續(xù))、五蘊觀、彰難觀等等;第二,為什么上述的四種清凈明誨,會被歷代的祖師大德,從《楞嚴經(jīng)》的諸種教法當中拈提出來,讓廣大修學“耳根圓通”法門、 “念佛三昧”法門、或者實踐其他修學法門的行者去嚴格的持守或忠實的奉行呢?

  要想圓滿回答上述提出的二種問題,必須從四種決定“清凈明誨”教法所具有的基礎性地位,四種“清凈明誨”對于修學佛法的重要作用,以及四種“清凈明誨”與上述二種主修法門所導向的最終結果,這三個方面進行定量的分析。

  首先,從四種“清凈明誨”在整體佛法中所具有的基礎性地位上看。佛陀于《楞嚴經(jīng)》卷六中在尚未提出具體地四種明誨之前,就開宗明義地強調(diào)了四種明誨在修持佛法中的基礎地位與關鍵作用。如《楞嚴經(jīng)》卷六的后半部分說:“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毗奈夜(漢譯善治,正詮戒學,意謂若能嚴以持守不犯,可以善治所有過失)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fā)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5〕對于上面這段簡單的經(jīng)文,倘若我們只從表面的意思來看,佛陀主要是在提醒阿難,他不僅經(jīng)常于律典和經(jīng)論之中(三無漏學不僅是律典當中經(jīng)常開顯的法義。而且也是許多經(jīng)論當中的核心內(nèi)容),大力宣講過戒、定、慧這三種次第升進的無漏教義。而且還明確地強調(diào)過,三無漏學也是大小乘佛法共有的理論宗趣與信修佛學的行者“收攝身心、入三摩地、求菩提道”(《楞嚴經(jīng)》語)的不二法門。

  不過倘若能夠仔細分析一下上述經(jīng)文的內(nèi)在意蘊,又可以發(fā)現(xiàn),這段經(jīng)文其實又隱含著下面兩個方面的意思:一是告訴大悲啟問的阿難尊者和當時參與楞嚴法會的有學、無學以及末法時期的所有眾生,任何一個修學佛法的人,倘若沒有按照三無漏學的既定規(guī)劃、修學次第和系統(tǒng)法則行進的話,那么無論他們?nèi)绾巫詮姴幌ⅰ?a href="/remen/jingjin.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精進不懈地用功辦道,也不管他們采用佛法中的哪一種行門(主修方法),他們?yōu)樽约簶淞⒌睦硐肽繕,都不可能圓滿地達成。原因在于,上述三種清凈身心的法則,既是決定所有行者能否走向覺悟解脫的三大指標,同時又是修學之人必須遵循和踐履的三大行門;二是凸現(xiàn)四種明誨的基礎性地位,三無漏學中的般若空慧,雖是佛法導向的終極目標,但是倘若行者要想最終達成這個遠大的目標,那就必須要在尚未獲得禪定的前提下,認真地去履行和持守佛陀規(guī)定的四種明誨,為什么呢?因為四種清凈明誨既是行者由定發(fā)慧的必要條件,同時它也是生死凡夫對治亂心的有效方便。因此如果行者沒有很好地履行佛陀一再強調(diào)的四種明誨,那么他們不但不能生定發(fā)慧,而且就連最起碼的散心、亂心和分別計度之妄心都無法降服。從這個意義上講,三無漏學中的戒學,在整體佛法的系統(tǒng)當中,就顯得格外的重要與關鍵。正是由于這個緣故,四種決定“清凈明誨”,才會在歷史的流傳和佛法的廣布中,一方面受到人們普遍的高度重視;另一方面,又以歷久彌新的價值關懷與實用姿態(tài),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分別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

  復次,從四種“清凈明誨”所具有的功能與作用上看。如果身處末法時期,修學佛法的眾生,未能嚴守淫、殺、偷、妄語等四種“清凈明誨”,那么淫欲、殺生、偷盜、妄語勢必會在修學佛道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遭遇下面幾種魔難:一是難以擺脫“外道邪師”的說法蠱惑,按照《楞嚴經(jīng)》中的說法,就是末法時期“邪師說法、如恒河沙”,(見《楞嚴經(jīng)》卷五)換成現(xiàn)代的表述,就是會深重地受到“附佛外道”或“相似佛法”的影響,乃至難以從“附佛外道”與“相似佛法”的邪見和偏激的迷惑當中解脫出來;二是難以收攝長期以來一直處于散亂狀態(tài)的心緒,按照《楞嚴經(jīng)》的說法,就是要想“入三摩地”,必須“先攝其心”。換成現(xiàn)代的語言,就是欲深入《楞嚴經(jīng)》所宣明的楞嚴大定,必須堅守四種“清凈明誨”,否則上述“入三摩地”的美好愿望,將不可能得到良好的實現(xiàn);三是難以有效避免和克服修持中一定會出現(xiàn)的諸種魔境,依據(jù)佛陀在《楞嚴經(jīng)》中的開示,就是“安立道場、遠諸魔事”。換成通俗的說法,就是上述四種“清凈明誨”的持守與否,直接關系著道場的能否安立和各種魔境的是否現(xiàn)前。換一句話說,如果末法時期修學佛法的行人,能夠不折不扣的遵守佛陀上述的戒律規(guī)范,那么他們不僅可以建立起如法的壇場和結界,而且還能夠從根本上成功伏斷諸種魔境在修學生活中的現(xiàn)行。

  最后,我們再從四種“清凈明誨”,與二種主修法門所導向的直接結果上,去看看二者之間桴鼓相應般的邏輯關涉,對此佛陀在《楞嚴經(jīng)》卷六中也給予了相關的說明。大致的意思是說,末法時期修學佛法的凡夫,欲想凈滅業(yè)障、消除違緣、一帆風順地實現(xiàn)目標,一方面要在豐富的《楞嚴經(jīng)》的教法之中,選擇一個操作性很強的法門,作為自己實踐佛法的主修方法;另一方面,既要嚴格守持淫欲、殺生、偷盜、妄語等,這四種可以讓眾生獲得清凈法身的戒律,同時還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達到“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6〕的境界。如果凡俗有情能夠做到上面的兩點,那么諸佛如來所證的無上正覺,眾生才有圓滿達成的希望,而生死凡夫好不容易生發(fā)起來的菩提之心,才有可能得到長久的保持與堅固。換一句話說,只有永恒地堅守四種清凈明誨,上求下化的菩提悲愿、自利利他的大乘發(fā)心才不至于面臨退失的危險。

  四、那么上述四種“清凈明誨”的持守與毀棄與否,各自會產(chǎn)生怎樣的正面或負面的結果呢?對此釋迦世尊在《楞嚴經(jīng)》當中,也做過相當清楚的交待,如佛陀在卷六談到有情未能持守“淫戒”的后果時說: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殺心不除……偷心不除………妄語不除,塵不可除,縱有多智,禪定現(xiàn)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7〕

  這段經(jīng)文的意思是說,作為一個修學佛法的行者,如果在行進的整個過程中,未能徹底斷除根深蒂固的淫心、殺心、偷心和大妄語心的話,那么就算是已經(jīng)修得一定禪定功夫,或者已經(jīng)部分開發(fā)出原有的般若智慧,不但不能成功地從五欲塵勞的重重包圍中解放出來,同時還由于行者尚有一份“淫機(淫心、淫意)”的存在,最終必將導致行者進一步墮落成為魔王的魔子魔孫。

  此外,佛陀幾乎又在每一種“清凈明誨”的開頭或中間部分,安排不少相關的警語,來告誡末法時期修學佛法的行人。如果不能謹守上面的四種明誨,必將導致下面的幾種嚴重后果:第一明誨開頭部分的“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第二明誨的“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第四明誨的“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凈,成愛見坑,失如來種”!8〕這些警語主要是在說明三個方面的道理:(一)修學佛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成功超出五欲塵勞,倘若行者未能除去上述四心,那么超出塵勞的出世愿望,將不可得以良好的實現(xiàn);(二)真正的佛陀弟子,就是要走出生死苦海,而走出苦海的輔助方法之一,就是要斷除上述四心,倘若上述四心未除,縱使得到一些禪定、智慧,那也不過只是相似三昧、般若而已,當這些相似禪定、般若消退以后,修學之人不僅會喪失續(xù)作佛子的資格,而且也勢必繼續(xù)流落苦海;(三)上述四心既是衡量清凈之心和污染意識、心一境性和分別散亂的分水嶺,又是檢查行者是否保有佛種的試金石,如果行者未能斷除上述四心,那么不僅佛三摩地不得現(xiàn)前,而且還有再次沉溺見思煩惱的重大危險。

  為了有效提醒學人都能關注、重視四種決定“清凈明誨”,世尊又在每一種“清凈明誨”的后面,采用了形象化的比喻手法。一方面進一步強化了“四種明誨”的基礎性地位;另一方面,又揭示了“四種明誨”是決定行者能否獲得禪定的先決條件的道理。如第一明誨中的“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jīng)百千劫,只名熱沙,何以故?此非飯本,沙石成故”;第二明誨中的“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喻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第三明誨中的“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滿,縱經(jīng)塵劫,終無平復”;第四明誨中的“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9〕這一大段經(jīng)文的意思是說:凡是發(fā)心修持佛道的人,倘若未能徹底斷除欲、殺、偷、妄這四種束縛眾生走向解脫的苦因,那么你要想成功走上“一行三昧”的禪定道路,那是絕對不可能得到實現(xiàn)的事,原因在于,一個永遠懷揣或者未曾完全舍棄欲、殺、偷、妄的人,縱使爾后有緣聽聞教理、如法修行,他也不能由此斷惑證真,成就妙果。就像有人欲想把河里的沙子,煮成一鍋香氣四溢的米飯一樣,哪怕煮上百千萬劫的時間,沙石也不可能煮成美味可口的米飯,充其量只能名為熱沙而已。為什么呢?原因很簡單,沙石并非能夠煮成米飯的本因。所以倘若末法時期的學佛之人,對四種清凈明誨不能做到嚴持不犯,那么諸佛如來已經(jīng)成就的佛菩提道,只能永遠成為有情眾生可望而不可即的美好愿景。

  對于每一位修學佛道的行者而言,不能持守“四種明誨”可以造成上述已經(jīng)明確談到的諸多較為嚴重的過患。那么倘若有人做到嚴持不犯,恪守不毀,又會形成或帶來怎樣的良性循環(huán)和美好結果呢?對此佛陀在《楞嚴經(jīng)》中,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說明的:(一)從超脫生死、不再輪回的角度,說明持守“四種明誨”將會自然形成的修學利益。如:“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其心不殺……其心不偷……無大妄語,則不隨其生死相續(xù)”(明交光《大佛頂首楞嚴經(jīng)正脈疏》下第 838頁)。這段引文的大意是說:若有眾生能夠執(zhí)持“四種明誨”,那么他就可以不再六道輪回、生死相續(xù);(二)站在菩提涅槃、覺悟解脫的立場上,強調(diào)了四種明誨與無上知覺的直接關系。如:“求菩薩道,要先持此,四種律儀”、“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身心俱斷,斷性亦無,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是比丘,于世真脫……我說是人,真解脫者……佛印是人,得真三昧”!10〕上述這段分別摘自《楞嚴經(jīng)》卷六的經(jīng)文,主要是在說明菩提涅槃的證得,是與四種明誨有著直接的關聯(lián)。假如末法時期求菩提道者,能夠嚴持四種律儀,那么釋迦世尊一定會印證此人是解脫者、得三昧者和成就無上菩提知覺的人。

  以上采用了較為系統(tǒng)的論述方法,基本上已把四種決定“清凈明誨”的名相、內(nèi)涵、作用、意義以及“四種明誨”在現(xiàn)在與未來的雙重價值給直接勾勒了出來。筆者希望通過上面這番梳理的工作,一方面能為當今的佛教界在顯揚圣教、利樂有情、建構未來、自覺覺他的進程中,提供一點倫理或規(guī)范方面的現(xiàn)實關懷,另一方面,也為每一位生發(fā)“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的思想意識的真修實證者,提供一條最為基本的“由戒生定、由定發(fā)慧”的戒律準基。從而切實有效的幫助實踐和修學佛法的行人,最終圓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良好愿望。

  〔1〕印順法師曾經(jīng)在《無諍之辯》中對中國佛教信徒空疏簡陋、懶于思維、輕視知識、厭惡理論的習性,進行了比較嚴厲的批評——中國佛教的衰落,不僅是空疏簡陋,懶于思維,而且是高談玄理,漠視事實,輕視知識,厭惡論理,陷于籠統(tǒng)混沌的境界。

  〔2〕《楞嚴經(jīng)》之所以能在中國獲得如此廣泛的理性共鳴,我想除了它與漢族民眾的根基有關之外,更重要的則是與十卷《楞嚴經(jīng)》中豐富的法理與教義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3〕進行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弘揚《楞嚴經(jīng)》的佛學思想,因為太虛大師曾經(jīng)說過:要導正人心、凈化社會莫過于弘揚大乘教義,而大乘佛教的真義即在于臺、賢、禪等諸宗所共依的《楞嚴經(jīng)》等如來藏思想上。

  〔4〕《大佛頂首楞嚴經(jīng)》,金陵刻經(jīng)處線裝本, 第18頁。

  〔5〕參見《楞嚴經(jīng)》卷六,《大正藏》第19冊,第945頁下。

  〔6〕《大正藏》第19冊, 第131頁下。

  〔7〕同上, 第945頁。

  〔8〕圓瑛:《楞嚴經(jīng)講義》,慈濟文化服務中心印行,第992-1015頁。

  〔9〕圓瑛:《楞嚴經(jīng)講義》下, 第995-1020頁。

  〔10〕同上 第996-10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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